嘿嘿,我是披着羊皮的狼,你能把我怎样?
事情是醬的。我部門的一位女記者到綠野仙蹤的“第十屆國際書香中文書展”去采訪。昨天中午我在電腦前key in助養兒童的質料時,女記者在綠野仙蹤msn我!
為了保護女記者,也為了我們不被ISA抓去,以下的女記者和事情的男主角都用譯名。
首先,芬妮(那位受害女記者)msn我,唯唯諾諾說有些事情要告訴我,語氣蠻認真和沉重!我就想,可能書展發生什么事吧!她問我:你對海先生(譯名,海的反面是什么?自己想)的看法是怎樣?我就想,在這昏昏欲睡的辦公下午,問這問題是干嘛?我就懶懶的回他:華教斗士咯!
然后,以下的msn談話內容我原原本本copy下來,除了女記者的名字,我一個字也沒改。
芬妮 says:
我之前對他也是如此,他是我敬重的長輩。今天我在書展遇上他,便和同事們上前要求合照,在那3個肖像前面拍完照後,就和他聊天。結果,在我們聊天的時候,他先是牽著我的手,然後摟著我的肩膀,再來到我的腰,這時候,身邊的人已經都離開了,剩我和他,他居然親吻我的臉,然後叫我叫他老爸才放我走
芬妮 says:
翠璇,我居然被一個老頭子輕薄了!
翠璇 says:
OMG
翠璇 says:
我的天
翠璇 says:
天呀,
翠璇 says:
他竟然是醬的人
翠璇 says:
Shit
芬妮 says:
你相信我嗎?
芬妮 says:
我跟攝影記者說,他說是我想太多,他不相信我
芬妮 says:
我真的真的很難過
翠璇 says:
天!
翠璇 says:
我也替你難過
芬妮 says:
我從12點多一直噁心到現在,也嘗試釐清思緒,害怕自己錯怪這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家,可是,我真的確定,我沒有多心,他真的對我意圖不愧
芬妮 says:
所以我也努力讓自己不要想歪,雖然我那時候已經感覺很不舒服了。但是我覺得推開一個老人家是很沒有禮貌的事情。現在我很後悔當時為什麼沒有立時反抗
翠璇 says:
我相信你,但別人不會相信你的
芬妮 says:
因為他親我的時候還發出很大的聲響
芬妮 says:
他。是。故。意。的。
翠璇 says:
那時你也很難做的,不要怪自己,是那老頭的錯,你不要傷心咯,嗨,我也沒心情
翠璇 says:
可憐的芬妮,只能說,知人口面不知心,我很氣咧,整80多歲的老人,真的很氣咯,你沒事吧?
芬妮 says:
還在震驚當中
芬妮 says:
我想我應該跟主任說這件事
翠璇 says:
嗨,竟然發生醬的事,我明白你的難過和震驚
翠璇 says:
去講,我恨不得唱出去,可憐的芬妮
翠璇 says:
不要被這件事影響太深,雖然現在我也很激動很生氣,你振作點呀
芬妮says:
我想沒有人會相信我的
翠璇 says:
一定沒人相信你的,但是老板他們應該也不會懷疑你的態度吧
翠璇 says:
之前那個死老頭一定也菲薄了不少人的,只是沒人敢說出來罷了,天,我到現在還不相信,天呀
芬妮 says:
你猜對了
芬妮 says:
聽女記者說,她在南洋的記者朋友也中過招
翠璇 says:
但你又能怎樣?多少個被侮辱的女生想說出來,可是一定被人按的呀,死老頭,去死
翠璇 says:
嗨,天收他
翠璇 says:
我可以寫出來嗎?寫在我的部落格?不寫名字的,我很氣也
芬妮 says:
我也在想有什麼辦法,可以讓更多人知道這個人的真面目
芬妮 says:
你可以直接寫他的名字出來。我也在想有什麼辦法,可以讓更多人知道這個人的真面目
芬妮 says:
你可以直接寫他的名字出來
芬妮 says:
不用跟我客氣!
翠璇 says:
好的,死老頭,真的是侮辱我們的華社
芬妮 says:
原來所謂的華教鬥士是這樣的人
翠璇 says:
真的是,天大的羞辱,廉恥完全不懂!
到后來,放工時間到了,我趕著去谷中城看一年一度的歐洲電影,下線前就msn芬妮,叫她振作,說些鼓勵她之類的話。芬妮說:翠璇,謝謝!嗨,我就說,還謝謝個什么,只能在這里跟你凈生氣和憤怒,什么都做不了!
后續:當芬妮msn我說著老頭的獸行時,我大受刺激,對著電腦熒幕那個msn框框發呆。我嚇呆了,不知所措,就拉著坐在我旁邊的青姨看看芬妮msn給我的東西。青姨也一臉呆滯,講話都結結巴巴了。青姨說,編輯部有個同事曾經對她說過這老頭不是好東西,不要對他想像得太好,那時她還傻傻不明白,現在,總算印證了,她也明白了!
在去著谷中城看戲的途中,擠在April的車上時,我對大家說了芬妮的事情。雪芬說,她之前舊公司的同事也遭遇過一模一樣的事情。那時她的同事也是不知所措,然后不了了之!看來,芬妮的遭遇是冰山一角中的冰山一角!
海先生是沈慕羽之外最家喻戶曉的華教斗士,是XX玉基金主席,常常在報章上出現,戴頂褐色畫家帽,大義凌然模樣。我不明白,真的只是這位老頭太過熱情、而我們太過激動,還是,老頭明目張膽拿著“熱情”的王牌,頂著社會賢能的免死光圈到處招搖過市,羞辱不幸的女士們?
可以醬的呀?改天我在路邊見著個帥勝Johnny Depp的俊男,我撲過去飛禽大咬,摟了,吻了,我理直氣壯:我只是熱情罷了嘛!醬也有錯呀?!Ops,錯錯錯,我鄭翠璇不是社會上有頭有面的達官貴人,沒有橫行霸道的權利,我菲薄Johnny Depp的話,會被抓去吃咖哩飯的!可憐的我!
可以告訴我,為什么我憤怒、我不甘、我心難平嗎?是不是我和芬妮都太過涉世未深、太過冰清玉潔、太過小題大作,不懂其實出來職場行走江湖,這樣的被摸摸遭吻吻,是一種游戲規則?是一種行規?我們不遵守這種規則,就不該出來走,不配出來混?我們活該……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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